新約遺失書卷的迷思
(
Faith : Christian Apologetics)
Ryan Turner,
尼西亞會議,
新約遺失書卷的迷思
作者:萊恩‧特納(Ryan Turner)
對於新約遺失書卷的說法,含有許多謬誤。以下是回應這些迷思的答辨:
迷思一:新約中應有遺失的福音書。
不同於一些人的想法,第一世紀時並沒有很多記載耶穌的福音書。早期的教會只能讀到四本第一世紀的福音書:馬太福音、馬可福音、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。這就是新約只有四本福音書的原因。簡言之,當時並沒有任何其他屬於第一世紀的福音書。此外,早期教會認定為神所啟示的書卷有下列幾項標準:
1. 是否由耶穌使徒或使徒同工所寫?(使徒性Apostolicity)
這是書卷被編入聖經正典的首要標準。如果一本書卷的作者是由使徒或使徒的同工(即馬克是彼得的同工而路加是保羅的同工)所撰寫,那麼這本書卷就可能被編入聖經正典中。使徒是目睹過復活的耶穌並與之有親密友誼的人(歌林多前書9:1)。但是,如果一本書卷是在主後一百多年才寫成的,如大多數的諾斯底福音(Gnostic Gospels),包括多馬福音(Gospel of Thomas)、彼得福音等,這樣的書卷顯然不是使徒所寫,不應列入聖經正典中。而且,最後一位使徒約翰約死於公元100年,任何寫於之後的書信,絕非出自使徒之筆。
2. 是否為無可質疑的正宗著作?(一致性Consistency)
例如,詹姆斯書(book of James)曾因疑與保羅書信(羅馬和書和加拉太書)有相矛盾之處而被質疑過,但沒有人質疑保羅所寫的一些書信,如羅馬書、哥林多前後書、加拉太書、腓利比書和帖撒羅尼迦前書。有趣的是,即使我們只有羅馬書沒有其他新約聖經,也仍能建立最根本的基督教信仰!
3. 是否廣為教會流傳?(普遍性Catholicity)
這是另一項標準,但不是那麼重要。這個標準被稱為普遍性(catholicity or universality)。這有助教會領袖得知福音或書信的出處,他們得以追查其根源並確定書卷的使徒性。
迷思二:遺失福音書中所教導的耶穌只是一個「人」。
許多「遺失福音書」或「諾斯底福音」中所教導的耶穌是一位「神」,但不是人。這種稱為Docetism的異端,廣傳於第二,甚至可能是第一世紀間。事實上,多馬福音中所教導的耶穌是一個神聖的老師,但不認為其為「人」。許多童年福音書(infancy Gospels),如多馬的童年福音等,當中描述了耶穌如何以非人本質身為孩童行驚人的神蹟奇事。
迷思三:遺失福音書,出現於新約福音書信之前。
雖然,今日絕大多數的批判學者都認為,新約福音書是先於其他所有「遺失的福音書」的,但有些學者認為,在多馬福音或真理福音(Gospel of Truth)等福音書中有一二處可以追溯到公元一世紀,甚至可能是耶穌時期。但大多數這些學者認為,這些只是福音書的添加故事而已。例如,童年福音書中添加的耶穌童年事蹟及彼得福音書中耶穌的復活(參閱:彼得福音是否屬於新約福音?Does the Gospel of Peter belong in the New Testament?)。
迷思四:早期教會只挑選與其神學信仰相符的福音書。
誠然,早期教會挑選的某些聖經正典書卷與他們的信仰相符。然而,他們信仰根基是建立於新約中無可爭議的書信,如四福音書(馬太福音、馬可福音、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)和主要的保羅書信(羅馬書、哥林多後書、加拉太書、腓利比書和帖撒羅尼迦前書)。早期教會並不是獨斷作決策,而是考慮了上述三個標準:使徒性、一致性和普遍性。
迷思五:主後三百廿五年尼西亞會議(The Council of Nicea)決定了新約書卷。
尼西亞會議並沒有決定權威性或有關哪些書卷應屬於新約的問題。相反的,尼西亞會議批判異端阿里烏教派(Arianism)(屬現今耶和華見證會和基督弟兄會),因他們主張耶穌是一個人,但不是神。新約最終定案的二七本書卷,其實是主教亞他那修(Bishop Athanasius)於公元367年所取得的一致決定結果,不過新約大部分的書卷在此之前已被各教會認可及使用。事實上,主教愛任紐(bishop Irenaeus)約於公元180年將四福音比作風的四方。還有很多其他第二世紀作家也廣泛引用新約內容,包括初代教父伊格那丟(Ignatius)、坡旅甲(Polycarp)、護教士游斯丁(Justin Martyr)、帕皮亞(Papias)和雅典那哥拉(Athenagoras)等。
J Gospel Net 翻譯